1. 谈判比选条件
本项目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京内飞灰处置委托服务,采购人为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天乐和太阳集团),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比选。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服务内容
负责对古天乐和太阳集团京内所属相关焚烧厂生产过程中产生飞灰的运输和处置服务。古天乐和太阳集团京内所属相关焚烧厂原灰产生量约30-150吨/日(具体以实际为准)。
2.2 采购方式
谈判比选方式。
2.3 本项目共1个标段,最高限价1390元/吨(采购人向受邀人支付的唯一且全部价款,受邀人自行承担其为实施本项目所需花费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输费、处置费、各项税费等),成交供应商为2家。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自2021年5月至今,供应商近三年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出具承诺函)。
3.3 供应商需提供最近1年度审计报告或6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并加盖公章)。
3.4 供应商需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转入地出具的固体废物接受人具备贮存、处置固体废物能力的说明(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此项为废标项。
3.5 本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转包、分包。
4. 谈判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领取谈判比选文件时间: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3日。
4.2 领取谈判比选文件地点:电子邮件或京环大厦819室。
4.3 回执的扫描件须于2024年 6月 13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未按要求发送回执不允许后续投标。
4.4 回执的原件须同应答文件一起邮寄或递送至指定地址。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5.1 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20日9时00分。
5.2提交应答文件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湖渠路15号院京环大厦920室。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湖渠路15号院京环大厦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010-59682124
传 真:/
电子邮箱:guobc@hefeiht.com
附件:谈判比选文件
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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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执
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贵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的谈判比选邀请函,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我方确认(□参加 □不参加)本次谈判比选。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